近年来,济宁市司法局坚持用好律尺、标尺、戒尺这三把尺子,精准回答考什么、怎么考、如何用三个问题,出实招、求实效,为干部精准画像。
用好律尺,定准干部平时考核基调,回答“考什么”之问。把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放在突出位置,树立正确考核导向,注重从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行、工作实绩、担当作为、廉洁自律等多维度开展考核评价,重点考核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、处理复杂问题、应对重大考验时的政治表现和工作成效。在去年9月的突发疫情防控工作中,37名干部下沉社区一线,设立24小时服务岗,用实际行动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。
用好标尺,健全干部平时考核体系,回答“怎么考”之问。坚持客观公正、注重实绩的原则,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,明确主体责任;制定了年度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,规范考核程序,明确平时考核的内容、方法、程序、考核指标、权重构成及考核结果运用等,健全平时考核评价体系。严把“月度小结、综合评鉴、领导审定、结果反馈”等四个环节,对公务员日常表现进行科学、合理的评价,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。
用好戒尺,强化考核结果运用,回答“如何用”之问。坚持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上“下功夫”,将平时考核结果与激励惩戒相结合,对平时考核成绩优秀的公务员,在选拔任用、职务职级晋升、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;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、较差等次的,及时提醒谈话,分析原因,找到“病症”,按照“缺什么补什么”的原则,精准开展教育培养。真正做到对优秀者重用、对有潜力者培养、对落后者鞭策,形成“有为有位、争先进位”的浓厚氛围。近日捷报传来,在省司法厅开展的202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,济宁市司法局获评“十大金牌案例”。
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刘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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